黔东南州机关事务局对13瓶不予鉴定
茅台酒公开竞价成交公示
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时,黔东南州机关事务局在州财政的监督、指导下,在黔东南州公物仓(老附中办公区州林业局办公楼一楼)对13瓶不予鉴定的茅台酒(1个标的)开展公开竞价。经现场公开竞价,按照价高者中标的原则,李支平以人民币30360元取得该标的所有权(标的预评估价14850元)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三天(即2024年12月13日-2024年12月15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意见,请向州机关事务局资产科反映情况。
联系电话:0855-8233270。
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4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