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州国有林场原简易职工住房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公示
州国有林场原简易职工住房位于凯里市建森路4号,系州国有林场2004年拆除凯里市建森路4号老宿舍楼修建职工经济适用房时,考虑在拆、建过渡期为缓解职工搬迁及无房居住困难,经报批同意在州国有林场职工宿舍5栋上方堡坎处利用闲置用地临时修建的简易职工住房,为一层砖混结构,共计16间、建筑面积779.32平方米,资产账面价值18.82948万元。根据凯里市规划局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审批事项,该临时建筑物使用期限为一年,即2005年9月-2006年9月。后期,职工搬迁入住经济适用房后,州国有林场将该简易职工住房转化为经营性资产,用于出租经营。2021年11月,州国有林场按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安排,将其自行出租管理的该经营性资产移交州机关事务局集中统一管理,我局延续原管理模式出租,并收取租金上缴州级财政。目前,房屋水电等设施落后、老化,且建筑物位于堡坎下,上方生活用水、排污、雨水长期冲刷,导致堡坎及墙体渗水。经局资产科、基建科现场查看,存在安全隐患。经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,鉴定处理意见为:根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 125-2016)对该建筑进行危险程度评定,房屋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R=0,危险性等级为A级。根据委托方提供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详见附件4)该房屋已超出使用期限,若需继续使用,依据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》(GB 55021-2021)2.0.2、2.0.3、2.0.4条,应对既有建筑进行安全性和抗震鉴定。经现场检测该房屋未设置圈梁、构造柱,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。同时,因该建筑为临时性建筑,存在严重的功能缺陷,修复经济性差,建议拆除。
鉴于该建筑物为临时建筑,其使用年限已超过核定使用期限,存在严重的功能缺陷,修复经济性差。为排除安全隐患,拟对该房屋资产进行报废处置,拆除原房屋并核销资产。根据《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州财资(2021)6号)文件要求,现将该资产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意见,请向州机关事务局资产科反映情况。
联系电话:0855-8233270。
附件:房屋图片
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