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严把“入口关”,控制国有资产购置增量。严格执行《关于加强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配置审核备案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州直各有关单位提出购置新增国有资产配置需求时,优先调剂“公物仓”存量国有资产,凡是“公物仓”能够满足使用的,原则上不得另行购置新增,严控国有资产购置增量,坚决防止国有资产重复配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。2024年以来,累计审减州直各有关单位国有资产新增配置306余件(套),节约财政资金43.42万元。
二是严把“使用关”,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。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原则,坚持能用则用、修复使用和循环利用,压紧压实国有资产占有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,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健全国有资产台帐,督促做好国有资产登记、录入、盘点、领用、清查、维护、盘活等各项工作,已达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继续使用,着力延长国有资产使用寿命,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,确保物尽其用、物尽其效。2024年以来,及时为州委社会工作部、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组建部门统筹调剂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等国有资产223件(张、台),节约财政开支37.466万元。
三是严把“出口关”,规范国有资产报废处置。建立实施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评估机制,凡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评估的,一律不予报废处置,严格国有资产报废处置,严防国有资产流失。2024年以来,通过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报废处置国有资产标的19个,残值收入29.8万元全部上缴州级财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