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工作制度
为全面、及时反映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动态,充分展示工作中的成果和亮点,切实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内外宣传互动与信息交流,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
成立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,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。
二、完善信息工作制度
(一)加强信息报送。各科室应按照信息报送要求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。
(二)严格信息审核。上报信息筛选、文字加工、校对审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,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分管局长审核、签发,重要信息需报主要领导审核、签发。
(三)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。各科室的信息报送与采用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一次。
(四)强化信息培训。重视和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,优选业务能力强、工作作风实、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负责信息工作,切实加强信息员系统内部的学习交流,定期组织信息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。
(五)建立信息工作奖惩激励机制。对信息报送情况采用计分制进行考核,信息报送的积分作为信息工作评优的依据,每年召开1-2次信息工作专题会,通报信息报送、采用情况,根据积分排名进行总结表彰。单位调研报告、新闻稿件、学习材料被新闻媒体、刊物采用的,给予撰稿人稿酬1—3倍的奖励(国家级3倍、省级2倍、州级1倍)。
三、提高信息报送质量
(一)信息报送内容
1、单位年度、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、主要措施、进展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。
2、单位重要会议、阶段性工作部署、进展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。
3、单位的重要工作举措、大型活动及取得的成效。
4、对上级领导重要指示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。
5、上级领导来单位调查研究、检查工作、参加会议、发表讲话的情况。
6、各地同行来单位调查研究、学习交流的情况。
7、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,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及领导需要的工作建议、意见和设想等。
8、单位获得的各类奖励情况。
9、重大紧急情况、重大突发事件及后续情况。
(二)信息报送要求
1、上报信息主题鲜明,文题相符,言简意赅,文字简练,数据详实。
2、上报信息应有新意,积极反映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经验。
3、上报信息应注重时效性,突出短、平、快特点,及时上报与公开。
4、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。信息中的事例、数字等应当力求准确,实事求是。重大事件上报前,必须核准事实。
5、上报信息应加强综合性、调研性信息的报送,要突出重点,服务大局,全面反映单位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;要注重工作经验、成效类信息的报送,推广典型的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;要加大对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建议的调研信息的报送。
6、报送的动态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,综合信息控制在1000字以内,调研信息控制在5000字以内。
四、强化信息考核
信息考核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,考核方式以科室为单位,考核评优采用计分制进行,具体采用计分标准如下:
(一)得到州委信息办、州政府网站、州效能办、黔东南在线、黔东南手机报采用的信息,每篇(条)计2分,对图片新闻另加1分。
(二)得到黔东南日报等相当州级报刊采用的信息,每篇(条)计5分。
(三)得到贵州日报及相当省级的报刊采用的信息,每篇(条)计8分。
(四)得到人民日报及相当全国性的报刊采用的信息,每篇(条)计12分。
(五)得到州领导批示的信息,每篇(条)计15分。
被不同级别机构、媒体同时采用的信息,按最高分计,其他采用机构、媒体每个加1分。
信息经办人及其科室负责人要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信息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,同时取消该科室的年度信息工作考核资格。